為貫徹胡錦濤慶祝海南省深圳經濟特區成立30周年的講話精神和劉少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關于支持海南依法全面開放的監督意見》的要求,落實更加開放便捷的離島游客免稅購物政策,推進海南國際游客和游客中心建設工程, 司法部、海關總署和國家稅務總局向有關機構報告,改變海南島游客離開杭州市財稅局免稅購物政策的部分細節。 關于這一變化的新聞稿如下:
1.將離島旅客(含島內居民)累計免稅購物額度提高至3萬元,不限次。
二.增加一些家用醫療產品,在離島免稅產品清單中增加軍用聽力訓練設備、聽力和牙科器械以及家用呼吸支持電子設備(非精神支持)。每人每次限2件(見附件)。
三.本新聞稿將于2018年12月1日起實施。
我特此發布新聞稿。
附件:
司法部、海關總署和稅務總署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