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油井能扣除進項稅嗎
(1)一般企業井屬于構筑物,不能從進項稅額中扣除
《
《組織法》法律法規明確規定不動產不能抵扣進項稅,不動產是指不能出行或者出行后會改變其物理屬性和外觀的個人財產,包括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農用地附著物。從井道器物的優點來看,屬于不可移動的資本和不動產,因此用于建井的材料和勞動力不能從進項稅額中扣除。
《關于人民幣進項稅額抵扣難題的通知》(國稅發〔2009〕113號)明確規定:“中華民國,
《組織法》和《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二款所稱的建筑物,是指供人們在其中進行制造、貧窮等娛樂活動的私宅或娛樂活動,在《人民幣分類與代碼》(MB/T14885-1994)前兩個代碼中明確定義為“02”;結構是指人們不在其中制造的可憐的人造建筑,在《人民幣分類編碼與代碼》(MB/T14885-1994)中明確定義為前兩位數字為“03”的結構;“其他農業用地附著物”是指棲息在礦產和農業用地上的真菌。
《人民幣分類編碼》中的井水、礦坑等井屬于“井坑”范疇,分類編碼為“03”,屬于構筑物。所以一般制造企業鉆的井水和礦山企業礦山公司的合理避稅屬于構筑物,公司在建井這一步消耗的材料和勞動力不能從進項稅額中扣除。
(2)油氣田企業生產井
《油氣田企業稅率管理公司避稅的必要性》(國稅發〔2009〕8號)明確規定,油氣田企業為制造天然氣和原油而提供的生產性勞動,應當繳納稅率。生產勞動是指油氣田企業生產天然氣和原油的一系列制造步驟,從地質構造、人口統計、勘探開發到天然氣和原油的銷售。油氣田企業的鉆井、鉆機、錄井、固井都是生產勞動,可以抵扣進項稅。
那么,油氣田企業的油氣井屬于房地產嗎?根據稅率組織法的法律規定,油井具有不動產的實物屬性,但油田開發中繳納稅率的生產勞動最終形成不動產,不符合稅率的基本原則。《人民幣分類編碼》中采油采氣井的分類編碼為“25”,不屬于財稅[2009]113號文件規定的房地產范圍。所以稅[2009]113號文件和稅[2009]8號文件是相互呼應的。油氣田企業的生產井不是房地產,而是采油專用設備,其進項稅可以抵扣,并在一定程度上用于油田處置
。
2.管道可以抵扣進項稅嗎
許多制造企業經常使用管道運輸水、蒸汽等固體化學品,因此抵扣進項稅是許多企業的難題。
在《人民幣分類編碼》中,水利工程管道和市政當局管道的分類編碼為“03”,輸送管道的分類編碼為“09”,其中輸送管道包括:輸水管道、輸氣管道、原油、管道運輸公共設施及其他輸送管道。
因此,一般企業制造中使用的管道不屬于房地產,其進項稅可以抵扣。
企業要注意的是,根據國稅發〔2009〕113號文件規定,建筑物或構筑物附有電子設備和設施的公共設施,包括給排水、供熱、公共衛生、采光、照明、通信、石油天然氣、消防、集中空調度、電梯、電機、信息建筑設備設施、公共設施等,不得抵扣進項稅。因此,企業建筑中供熱管道和消防管道的進項稅額不予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