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市、自治州、省轄市、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局特派員辦事處: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和海關總署關于信息化
《關于改革相關政策的新聞稿》(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海關總署發布2019年第39號新聞稿)明確規定了退稅率的變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編制了20家公司注冊費19B版出口退稅率庫(以下簡稱“庫”)?,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該庫被置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可控客戶端“在程序中發布”的索引下。請及時下載并更新出口退稅審核系統中的庫。各地要及時將庫分發給進口中小企業。
二、各地要強制執行出口退稅率。嚴禁擅自改變出口退稅率。一旦發現,應追究相關工作人員的法律責任。
三、執行中發現的問題,請及時調查報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貨運和勞動稅務司)。
國家稅務總局
2019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