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制改革是拯救中國鐵礦石企業的靈丹妙藥嗎?
鐵礦石資源稅改革即將出臺。記者獲悉,財政部、廣電總局、商務部起草的鐵礦石,
該計劃已進入最后的下一階段,或最近已上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預計一個月內實施。
這將是中國第三次大規模推進資源稅改革。前兩次分別是在2011年11月和2014年12月,分別針對天然氣和煤炭。
資源稅已開征30多年,但仍存在平均稅負低、稅收調控功能不靈活、征收范圍窄等問題。2011年以來,我國逐步實施資源稅改革,即從量變到從價計征,并逐步推進相關資源的清費立稅改革。資源稅改革的本質是增加稅收,以促進適當的自然資源、海洋資源、生態環境和環境保護,進而加快中國可持續發展方式的轉變。
財政部金融自然科學研究中心
該所副所長張學丹告訴幾位記者,到目前為止,資源稅改革已經有了一個基本共識,即對于申請價格分支機構變更登記變動幅度較大的礦產,實行從價限額征收,在資源性產品價格下跌時再進行改革。
張學丹介紹,他的研究團隊準備對全國第二大鐵礦潛力地貴州省攀枝花市周邊地區的釩礦進行資源稅改革模擬計算。
這項研究工作的方法是,將按數量征收的資源稅稅率的多年平均值作為從價征收的稅率。可行性論證是改革前后中小企業平均稅負變化不大。理論上,當資源價格較高時,稅率的換算會降低中小企業繳納的具體稅收,一旦提高,稅收就會緩慢增加。
“如果不能減輕稅負,不如不改。”中國礦業中小企業協會會長雷平喜告訴幾名記者。他認為,資源稅改革需要在降低鐵礦石中小企業整體稅負水平的必要性下進行,內部空空間可以騰出后再進行改革,否則很難推進。
財政部贊成“內遷空”。在新實施的礦產資源稅費改革中,最重要的一項特殊任務是清理主要與煤炭相關的行政交易費用,鐵礦石將基本按照礦產資源稅費改革的方向推進。
但相比煤炭,鐵礦石企業的情況更為簡單,“清倉費”無法滿足其“內遷空”的需求。據中鋼協統計,2013年全國32家大型礦山企業總體稅負為25.09%,其中資源稅和資源補償費占8%,個人所得稅和
占14.44%,其他稅占2.69%。
相比之下,我國制造業中小企業平均稅負為6%,而新西蘭、阿根廷等國際大型礦山稅負為%?5%。中國是一個以貧礦為主的國家,平均礦業生產成本為100美元/噸,而新西蘭、阿根廷等富國的平均礦業生產成本不到60美元/噸,但稅負只有中國中小企業的五分之一左右。這種稅收差異加劇了中國鐵礦石中小企業的優勢和威望。
國外很多礦業企業希望財政部可以考慮把稅負“內部空”再多一點,不僅清理掉一些區域行政服務票價,還可以相應降低一些資源稅稅率。
但根據財政部的政策,中小鐵礦石企業在資源稅上仍享受一定的稅收優惠。起初,它們只按40%的時間稅率征收。然而,由于國家強調適當的海洋資源,財政部在2006年和2012年兩次提高了征收率。目前為止,國際征收標準是稅率的80%。
中鋼協財資部主任陳禹岍對多名記者表示,由于資源稅稅率可以積極上調,這意味著風險有所降低。他建議財政部首先考慮將資源稅征收率降低到40%,然后從從價改為從價稅。中鋼協的這個提案已經提交財政部了。2月底,財政部已經就難點問題進行了討論。到目前為止,討論的論點尚未達成。
中國人民大學財貿學院金融研究所副所長楊志勇告訴記者,財政部在進行資源稅改革前降低稅率的風險很小。到目前為止,我國仍有一些品位不高的小煤礦,它們對自然環境的破壞仍然嚴重。國家不可能因為鐵礦石企業墊底就完全減輕稅收負擔,這與資源稅改革的目的背道而馳。
從全球鐵礦石資源分布來看,富礦分布在北半球,貧礦分布在南半球。淡水河谷、必和必拓、財政部長和FMG四大國際礦業控股公司都位于北半球,這四大礦業集團約占全球鐵礦石總供應量的75%。
由于中國礦產品質量差,在國際鐵礦石價格大幅下跌的歷史背景下,中國對鐵礦石出口的依賴大幅上升。這也催生了國外關于出口問題的兩種觀點:一種是鼓勵更多使用出口礦山,盡量開采國內礦山,以減輕國外礦山開發和鋼鐵制造帶來的節能環保和價格輿論壓力;還有一種觀點認為,中國應該保持相應的國產礦比例。如果完全依賴出口礦山,未來國外礦山會推高價格,對國外鋼鐵行業的可持續發展產生負面影響。
這場爭論也對鐵礦石資源稅改革進程產生了負面影響。題目圍繞是否通過減稅保護國外制造業,還是沿著既定路線逐步增加資源稅,以促使資源科改變注冊申請的適當海洋資源。有記者了解到,廣電總局正在準備研究制定《鐵礦石企業重點項目可持續發展規劃》,希望從政策方面解決爭議,引導企業健康可持續發展。基本思路是,國內申請鐵科變更登記,還是需要申請科變更登記兩條腿走路,依托國際和國外資源。該計劃將被列為廣電總局2015年的部級計劃,并將于當月發布。
國家廣電總局原材料司鋼鐵處處長徐文立對記者表示:“到目前為止,該計劃的最終草案已經起草完畢,包括設定中國鐵礦石產量上限,這不能讓鐵礦石出口依存度受限。”
徐文立表示,2014年,中國鐵礦石產量為15億噸,產量為21.5%。在未來的規劃中,要做好研究工作,確定一批資源礦產大、制造標準高、節能環保符合國家要求的國外大中型礦山,在資源配置的各個方面向大中型礦山傾斜。
根據這種推斷,計劃設定的鐵礦石產量可能不到20%,對產量的監管寬容度可能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