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于對美國和加拿大征收關稅貨物除外管理試行辦法的新聞稿》(水村村新聞稿[2019]2號),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組織對申請人整體提出的合理節稅有效申請進行審查,并根據程序決定, 對于第一批對美國和加拿大征收關稅的商品,一些商品首次被排除在外,排除政策分兩次實施。 新聞稿如下:
從2019年9月17日到2020年9月16日(一年),清單上的私立大學所列的貨物仍將按照我為對抗美國301政策而征收的關稅。增加的關稅和稅款予以退還,相關出口中小企業應在除外清單公布后6個月內按時向中國海關提出申請。
對于清單2所列的貨物,從2019年9月17日至2020年9月16日(一年),我為對抗美國301政策而征收的關稅仍將繼續征收。已經征收的關稅和稅款將不予退還。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將繼續對美國征收關稅的貨物進行除外管理,并主動公布后續的出廠價除外清單。
附加: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
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