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涉稅專業(yè)知識服務管控必要性(試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2017年第13號新聞稿)和《高度評價涉稅專業(yè)知識服務金融機構管理的必要性(試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2017年第48號新聞稿),國家稅務總局制定了《從事涉稅服務人員個人信用評分指標體系及評分記錄競賽規(guī)則》,現予以發(fā)布。
本新聞稿所稱從事涉稅服務的人員,是指在服務涉稅專業(yè)知識的政府機構內從事涉稅服務并納入稅務機關實名管理的人員。
本新聞稿將于2019年1月1日生效。根據實施情況,國家稅務總局將主動修改《個人信用積分指標體系》和《從事涉稅服務人員積分記錄競賽規(guī)則》,公布工資合理避稅辦法。
我特此發(fā)布新聞稿。
附加:
國家稅務總局
2018年10月25日
為進一步加強服務于金融機構的涉稅專業(yè)知識管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制定并發(fā)布了《從事涉稅服務人員個人信用評分指標體系及評分記錄競賽規(guī)則》(以下簡稱《個人信用指數》)。現將有關細節(jié)解釋如下:
對從事涉稅服務的人員實行個人信用記錄,是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關于加強重點項目群足球運動員金融機構記錄的有關要求》的明確舉措。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發(fā)布的《社會金融機構體系建設項目綱要(2014-2020)》(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2014]21號文件)提出,合理的工資避稅方式應加強重點項目群足球運動員金融機構。建設項目,設立辯護律師、
人事,
,注冊
以及金融機構的其他人事記錄。《中共中央辦公廳關于加強個人道德體系建設監(jiān)管的意見》(國辦發(fā)〔2016〕98號)進一步要求加快個人道德檔案建設,在重點工程的各個領域建立個人道德檔案。提到以辯護律師、稅務代理、會計審計、房地產商、從業(yè)人員等足球運動員為主要簡約,加快個人信用記錄形成功能的建立和完善,第一時間收集相關人員在相關娛樂活動中形成的道德數據,保證數據真實準確,實現第一次靜態(tài)修正。
2017年,國家稅務總局發(fā)布了《高度評價金融機構涉稅專業(yè)知識服務管理的必要性(試行)》(國家稅務總局2017年第48號新聞稿),其中《從事涉稅服務人員個人信用積分具體指標體系》和《積分記錄競爭規(guī)則》分別發(fā)布。
(1)個人信用指標的明確指標個人信用指標包括基礎數據、律師資格記錄、不當記錄、支付記錄四類一級指標。其中,數據基本包括四個二級指標,即:實名數據填報狀況、涉稅專業(yè)知識定額、接受企業(yè)自主管理工作、涉稅專業(yè)知識服務政府機構所屬金融機構;律師資格備案包括8個二級指標,與《涉稅專業(yè)知識服務控制必備條件(試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2017年第13號新聞稿)中明確規(guī)定的8類涉稅業(yè)務相同;不良記錄包括14項二級指標,與《涉稅專業(yè)知識服務必備管理控制(試行)》第14條明確規(guī)定的6項違規(guī)、第15條明確規(guī)定的7項違規(guī)相同。一項——長期故意擾亂稅務機關稅收社會秩序;支付記錄包括一個次要指標,即一個人的非法支付狀態(tài)。
(二)個人信用評分的評分方法“個人信用指數”分采用三種評分方法:基本上數據部分采用必要的評分方法,律師資格記錄部分采用累積評分方法,不當記錄和支付記錄部分采用累積扣分方法。
(三)涉稅服務失信重點保護扣分處理如果涉稅服務失信重點保護對象包括從事涉及工資的合理避稅方式的稅務服務人員,其個人信用扣分將被暫停。從事涉稅服務人員退出涉稅服務失信重點保護,如果新人員長期進入重點保護,其個人信用評分將被恢復計算。
一是充分體現了“守信為激勵,失信為懲罰”。律師資格記錄部分采用累積分數競爭規(guī)則,涉稅服務人員在向多方提供同一涉稅業(yè)務時會獲得累積分數;不正當記錄部分采用累計扣分規(guī)則,涉稅服務人員的每一項違法行為和情況,將扣除相應的分數。故事情節(jié)較輕或者違法的,將被納入涉稅服務失信重點保護。
第二,對于合理的工資避稅方法,要適當設定指標分值。律師資格記錄的8個二級指標,具有國際標準的差別加分;對于14項不當記錄中的二級指標,根據違規(guī)嚴重的高度和次數,設定累進扣分標準。
第三,堅持完善支付服務的定位。專門從事涉稅服務的,只有通過電稅,同時辦理“稅務申報全權”和“其他財務事項全權”業(yè)務,才能獲得加分,以盡可能引導上述業(yè)務做線上,提高并行管理效率,降低生產成本。
涉稅服務人員對金融機構積分和律師資格有負面記錄的,可以按照《涉稅專業(yè)知識服務金融機構高度評價管理工作的必要性(試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2017年第48號新聞稿)的相關明確規(guī)定申請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