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加強項目建設,提升專業知識人員
金融事務
專業知識人員的素質,昨天,社會保障部,國家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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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聯合發布了《稅務師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辦法》和《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綜合實施辦法》(以下簡稱《新規定》),對稅務師職業資格的管理和考試作出了全面規定。新規將更名為稅務師,入門級職業資格改為等級評定,仍實行注冊管理。
國家稅務總局公共服務司相關負責人表示,注冊稅務師由于其專業知識上的絕對優勢,能夠履行稅務合作與保護職責,保護國家研究院的個人利益,是構建人與自然稅收征管關系、維護稅收權益最重要的社會納稅申報制度意愿。2014年7月2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進一步改革信息化行政事務審批制度,取消了包括注冊稅務師在內的11項準入類職業資格許可認證事宜。2014年8月13日,專業知識和社會保障部將注冊稅務師職業資格由錄取改為標準評定。為了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的部署,實現注冊稅務師職業資格管理的平穩過渡,國家稅務總局和專業知識社會保障部制定了稅務師職業資格管理和考試的法律法規。
新規定具體,即國家設立稅務會計水平評估職業資格制度,公眾為財務人員作戰能力水平評估提供公共服務,納入省內專業知識人員職業許可制度。稅務會計職業資格綜合考試評價方法。
與現行稅務備案制度中的《注冊稅務師配額制度暫行辦法》和《注冊稅務師資格考試全面實施辦法》相比,新規定改變了稅務師職業資格的管理職能專業化和管理方式。新規定很具體。專業知識和社會保障部、商務部共同負責制定稅務會計職業資格政策,按照職能專業化對稅務會計職業資格制度的實施進行監督、監督和檢驗。全省稅務師行業協會明確承擔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的評審和管理工作,負責稅務師執照的注冊和公共服務管理工作。月底,商務部聯絡部下發了《關于全省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管理工作的函》(HJH[2015]1294號),明確指出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要抓緊相關管理人員報稅制度,在更名流程完成之前,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的評估管理以及考試實施管理工作由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承擔。
考試報名的前提也有新的變化。新規改變了管理工作年限、自然科學專業、學士學位等注冊限制的前提。:取得政治經濟學、政治學大專以上學歷,碩士學歷者,只能報考經濟發展與立法管理專業2年;取得自然科學中專及以上學歷(學士學位)者,可在大學畢業前夕報考;其他自然科學專業從事經濟發展和立法管理工作滿3年,中專從事經濟發展和立法管理工作滿1年的也可以報考。
全省稅務師行業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雖然降低了報名條件,但考試課程、細節、可玩性保持“三不變”,既吸引了更多人才報考稅務師職業資格,又保證了稅務師專業知識水平不降低,進一步擴大了金融專業知識人員隊伍,為稅收演藝的可持續發展儲備人才。
值得注意的是,新規定的具體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年度是每年的11月底。考慮到如果在今年年底舉行考試,考生備考周嚴重不足,本著對考生負責的立場,根據《2015年省級稅務會計職業資格考試報名通知》(中國稅務協會2015年第1號通知),2015年考試周設置為2016年2月27日至28日,2016年稅務會計職業資格為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