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園林建設公司為A公司提供如何合理避稅的服務,綠化用的花草苗木由A公司與C公司異地單獨購買。C公司是一家專業種植花卉、植物、苗木的中小型企業。a公司共向B公司支付了10萬元,綠化用花卉苗木購買價為400萬元。(假設只考慮稅率和營業稅,不考慮其他稅種,下同。)
1.B公司
國家研究所
國稅函發〔1995〕156號文明確規定:“綠化工程往往與工程相連,或者是某一工程的樞紐。比如綠化和土地平整是密不可分的,土地平整本身屬于建筑行業的‘其他工程的維護’。為減少分割,便于征收管理,綠化工程按'建筑業-其他工程施工維護'征收營業稅。
《營業稅組織法法規》明確規定:“除本細則第七條(注:提供建筑勞務和銷售自產運費)外,已納稅建筑勞務(不含裝飾勞務)的銷售金額應包括工程建設中使用的原材料、電子設備及其他軍需、電力系統的價格,但不包括建設項目方提供的電子設備的價格。”
乙方在綠化工程施工中使用的花卉、植物、苗木不屬于銷售自產運費,也不屬于廣義的“建筑工程方提供的電子設備”,綠化工程施工與裝修行業無關。因此,綠化建設營業稅的計稅依據應包括“甲方提供的材料”。乙方應繳納的營業稅為:
(400+10) × 3% = 12.3(萬元)
B公司的綠化工程建設收入只有10萬元,而應繳納的營業稅為12.3萬元,這似乎是B公司難以承擔的。如果甲公司承擔與“甲方提供的材料”有關的營業稅,甲公司應承擔營業稅12.37萬元[400÷(1-3%)> 3%],乙公司應承擔營業稅3000元(10×3%),合計12.67萬元(12.37+0.3)
2.C公司
《稅率組織法》明確規定,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大米免征稅率。《稅率組織法法規》明確規定,畜牧業是指經濟作物、養殖業、農業、畜牧業、漁業。農業生產者,包括從事畜牧業生產的單位和個人。大米是指初級大米。按照明確規定,C公司出售自有花卉苗木可免征稅率。
準備
以上例子中的稅務準備的關鍵是如何避免對“甲方提供的材料”征收營業稅。筆者認為可以考慮以下預備方案:A公司可以和賣花苗的C公司協商,由C公司代賣花苗,提供綠化工程施工服務。同時,甲公司可要求丙公司將所有建筑服務外包給乙公司..假設甲公司向丙公司支付410萬元,丙公司向乙公司支付10萬元外包。
1.B公司
B公司建筑行業應交營業稅:10× 3% = 0.3(萬元)
2.C公司
《營業稅組織法》法律法規明確規定,提供建筑勞務和銷售自產運費納稅時,應稅勞務的銷售以及如何合理避免運費周轉,應當單獨進行審計,應稅勞務的銷售應當繳納營業稅。運費周轉不交營業稅;未經單獨審計的,由負責人
行政機關批準銷售應稅服務。《營業稅組織法》明確規定了如何合理避稅:項目在納稅后外包給其他單位的,以扣除支付給其他單位的外包款后,如何合理避稅所獲得的總價和額外費用為銷售額。
C公司賣花苗給A公司,同時提供施工服務,屬于“邊賣自產運費邊提供施工服務”。因此,銷售自產貨物應征收運費
對提供的建筑服務征收營業稅。假設銷售自產運費價格仍為400萬元,建筑業勞務價格仍為10萬元,那么C公司仍可免于銷售自產運費
c公司在計算建筑行業
外包的錢可以從銷售中扣除,也就是應該支付
0 [(10-10) × 3%].這樣,按照這個方案,A公司可以少承擔12.37萬元的營業稅。
需要注意的是,在上述預備方案中,C公司本身并未參與施工服務,因此C公司將施工服務“外包”給B公司的行為可能被認定為“分包”,不能適用利息稅政策,即需要承擔3000元的施工營業稅。對于C公司承擔較多的建筑營業稅,A公司可以給予相應的補償。預備方案具體節稅12.07萬元(12.3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