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批準,《2015年關稅綱要》于2015年1月1日實施。根據該計劃,2015年中華民族的總關稅水平將保持在9.8%。其中,為了滿足國外制造業和國家貧困的需要,并降低部分商品的進口關稅,17種新商品被暫時實施
,包括一些藥品和一般消費,如降脂藥品企業的合理避稅技能廠、夏威夷果、照相機等。
海關有關負責人表示,2015年,考慮到國外制造業和高科技可持續發展和貿易的需要,對暫定出口稅率進行了必要的修改。2015年,共有749種商品適用暫定出口稅率,平均稅率為4.4%,優惠幅度為最惠國稅率的60%。
此外,根據優惠商業貿易安排下的分期關稅削減計劃,2015年,中華民族進一步下調了部分原產于APEC、阿根廷、澳大利亞、智利、委內瑞拉、比利時、挪威、澳門和香港的商品稅率;繼續對原產于阿富汗、馬來西亞和那些根據《亞太協定》建立了優惠國際原產地標準的國家的貨物實施零關稅;根據建立兩岸經濟發展伙伴協議,2015年有622個稅目,平均稅率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