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型電商平臺和借助電商成長起來的線下中小企業正在成為富有納稅人的同時,一個商家在避稅服務臺從事C2C公共服務的納稅問題也引起了學術界的關注。18日,中央財經大學稅收籌劃與立法研究所發布了《電子商務稅收流失的計算與治理》調查報告,研究了電子商務尤其是C2C電子商務業務中的稅收征管問題,并提出了治理對策。
電子商務稅收的三個層次:C2C稅收征管是一個考驗
近年來,來電者納稅問題的停滯引起了各方的熱烈討論。北京大學金融學院講師朱慶在本次會議上表示,“這顯然應該不成問題”。他問目前的大趨勢是電商替代實體店。如果電商交不了稅,未來實體店幾乎被取代后,稅收從何而來?
例外的是,各方對電商稅收的討論實際上包括三個層面:電商平臺、平臺上的中小企業賣家、平臺上的一家賣家:
從平臺上看,謝里夫、鄧州等中小企業已經是有錢的納稅人了。據李彥宏介紹,阿里巴巴的避稅咨詢集團控股公司2015年在江蘇共繳納178億元,而每個假期平均繳納稅款8000萬元;劉還透露,鄧州2014年納稅超過46億元。
其次是電子商務平臺上的中小企業。根據現在發布的調查報告,鄧州淘寶、淘寶易購、阿奎拉、巴塔哥尼亞、當當等十多家第三方平臺B2C電商公司。,其賣家注冊工商,長期納稅。
一些賣家也成了高薪納稅人。月底,阿奎拉平臺上的三只鬣蜥宣布,2015年將納稅4300萬元,預計2016年將超過1億元。
第三個是淘寶,一個在平臺上從事C2C的人。迄今為止,關于電子商務納稅問題的討論一直集中在這一領域。
調查報告指出,在C2C電商交易中,整個交易極具隱蔽性和生產性。因為中國國家立法沒有強制C2C兼營網站
金融事務
注冊,所以C2C電商平臺的賣家很多年都沒有納入稅收征管。
C2C稅收的“正義”標準與現實生活中的困難
為了調查C2C平臺上某商戶的納稅情況,這些研究小組從淘寶平臺上選取了210家商戶,發現68.25%的商戶不開具單據,13.74%的集團商戶會在客戶承擔稅費的前提下開具單據。
符合兩個統計數據的估計,認為“不發文”導致的稅率損失率約為50%,并以此為基礎計算出平臺每年的稅收總損失在100億的水平。
參與研究項目發布的評審人員提出三點意見:一是210個樣本計算總量的特征問題;二是通過出具單據來估計稅率損失的方法有待進一步探討;三是實體店的稅率本身也有一定的損失率。
但雖然定量分析計算還可以進一步完善,但從認定的角度來看,只有規定沒有明確指出。調查報告認為,進入平臺的C2C電商,為了減輕稅負,并不立即進行工商注冊。
金融事務
傾向于注冊。
因此,為了解決C2C平臺的稅收問題,有必要從立法的角度明確是否應該征稅。以及如何征收。
至于是否對從事C2C業務的人征稅,調查報告指出,國際組織或國家之間存在差異。比如加拿大主張免稅,其他國家或國際組織傾向于征稅。
基于稅收公平的標準,回應調查報告指出,網上賣家和線下賣家應該建立相同的稅收,以確保群體賣家不會因為買賣方式的不同而承受不同稅率的消費市場自然環境來互補。
然而,對政策取向的負面影響之一顯然是,在經濟增長下行的歷史背景下,電子商務和共享經濟等平臺是最重要的就業驅動力。
阿里巴巴集團發布的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15年初,中小企業的分銷業務生態環境創造了1500多萬個就業崗位。滴滴出行還顯示,避稅咨詢創造了1300多萬個就業崗位。月底,發改委與鄧州簽訂協議,為下崗職工尋找出路。
人們擔心在此期間開始對電子商務平臺上的中小賣家征稅會導致收入減少,從而對社會企業家的創新素質和就業穩定性產生負面影響。
2015年配額局發表文章稱,要嚴格執行中小企業個人所得稅減半、暫免稅率和增值稅等稅收扶持政策。,努力遏制非法征稅現象,并強調“去年各級金融避稅咨詢機構不應統一組織新零售、新營銷的全面稅務風險評估和財務檢查?!?/p>
對于這些擔憂,現在參與討論的研究人員認為,是否征稅是一個涉及稅收正義的實質性問題,但在稅收的建設范圍內,可以為新經濟中新零售的發展安排稅收優惠。
C2C稅收制度建議:建立信息技術管理平臺
目前的調查報告也給出了一些如何降低電商平臺稅收流失的建議。根據調查報告,隨著電子商務的可持續發展,稅務管理必須適應電子商務可持續發展的要求,借助信息技術進行創新
稅收征管
方法。
第一,盡快改善
稅收征管
建立稅號識別系統。法人政府機構、餐飲組織、從事電子商務經營和娛樂活動的人員應進行非法商業登記和財務登記,避稅咨詢應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進行納稅申報和支付。
第二,中央政府應通過電子商務交易系統運行競爭規則的法律法規,促進電子商務平臺與稅務機關之間的數據共享。
三是建立納稅一站式中心,實現涉稅數據網站采集、稅源網站審批、網站納稅、涉稅數據信息數字化存儲。同時,它促進了稅收信息技術與內部金融機構、交易系統和支付系統的聯系,為電子商務稅收征管提供了開拓性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