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國家局、國務委員關于擴大中小企業就業優惠范圍的通知
財稅[2015]77號
省、市、自治州、省轄市、計劃單列市教育廳(局),如何合理避稅國家
稅務
主要是局里
稅務
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局)、新疆軍區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為做好新形勢下促進就業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決定》,對《司法部、商務部人力資源國務委員關于繼續實施支持和促進重點項目民族企業家就業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39號)中的中小企業范圍作如下修改:
將財稅[2014]39號文件中的“失業人員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機構、公共就業、公共服務、政府機構新招聘一年以上”修改為“失業人員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機構、公共就業、公共服務、政府機構新招聘半年以上”,其他政策細節和起草需要保持不變。
本通知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地方財政、稅務、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機構要認真做好東西部政策銜接管理工作,立即做好政策管理和政治宣傳,確保政策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