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納稅分為以下四種情況。
(a)租用非住宅(商店、辦公室等)的人。)應繳納下列稅款:
1.房產稅:按地價收入的12%計算繳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組織法》第四條)
2、
營業(yè)稅
:按地價收入的5%計算繳納。(根據民國
營業(yè)稅
組織法稅目和稅率表)
3.城市維護建設工程稅及教育費附加:具體繳納的營業(yè)稅乘以城市建設稅率(根據納稅地點的不同適用7%、5%、1%的三級稅率)及教育費附加率3%計算繳納。
4.所得稅:根據個人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扣除費用800元;超過4000元的,扣除20%的費用,金額為應納稅所得額,稅率為20%。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第六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法》第八條、第二十一條)
5、
稅
:根據深圳公司登記的租賃合同貼花,為個人財產,租賃金額千分之一。1元內稅額嚴重不足的,按1元蓋章。(根據民國
稅
組織法和稅目及稅率表)
(2)租房者應繳納以下稅費:根據國稅發(fā)〔2008〕24號文件(房產稅、營業(yè)稅、所得稅、耕地占用稅、城市稅給予以下優(yōu)惠):
1.房產稅:按地價收入的4%計算繳納。
2.營業(yè)稅:在3%稅率的基礎上減半計算繳納。
3.城市維護建設工程稅及教育費附加:具體繳納營業(yè)稅金額乘以城市建設稅率(深圳公司注冊按納稅居住地差異分別適用7%、5%、1%稅率)及教育費附加率3%計算繳納。
4.所得稅:對個人租房所得暫按10%的稅率征收所得稅。個人財產租賃收入每次不超過4000元的,扣除費用800元;深圳注冊公司4000元以上的,扣除20%的費用,金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深圳公司注冊5。某市免征耕地使用稅。
6.免稅。
(3)中小企業(yè)出租房地產進行經營管理時,應繳納下列稅費:
1.房產稅:按地價收入的12%計算繳納。
2.營業(yè)稅:按地價收入的5%計算繳納。
3.城市維護建設工程稅及教育費附加:具體繳納的營業(yè)稅乘以城市建設稅率(根據納稅地點的不同適用7%、5%、1%的三級稅率)及教育費附加率3%計算繳納。
4、
中小企業(yè)個人所得稅
:年內結算和支付。
5.稅:根據個人財產租賃合同按租賃金額的千分之一貼花。1元內稅額嚴重不足的,按1元蓋章。
(4)中小企業(yè)以消費市場價格向一個人出租生活用房,應繳納下列稅費:
1.房產稅:按地價收入的4%計算繳納。(根據財稅[2008]24號文件的明確規(guī)定)
2.營業(yè)稅:按地價收入的5%計算繳納。
3.城市維護建設工程稅及教育費附加:具體繳納的營業(yè)稅乘以城市建設稅率(根據納稅地點的不同適用7%、5%、1%的三級稅率)及教育費附加率3%計算繳納。
4、
中小企業(yè)個人所得稅
:年內
達成最終和解
。
5.稅:根據個人財產租賃合同按租賃金額的千分之一貼花。1元內稅額嚴重不足的,按1元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