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助不同稅率差異進行廣告業務核算
納稅生產銷售增值稅文化產品的同時,通過新聞媒體如廣告公益等提供增值稅應稅勞務,應稅公司避稅勞務與銷售的產品沒有實質關系,構成了兼營銷售。并發銷售怎么付款?納稅人從事非應稅勞務,應當分別計算運費和非應稅勞務的營業額。未單獨核算或者不能準確核算的,對不應稅勞務和運費全額征收增值稅。一般來說,增值稅率高于增值稅率。但如果本期采購的免稅品原材料較少,且時尚行業申請文化演藝建設費以及增值稅的,增值稅稅率不一定低于增值稅。
比如一個學術期刊的編輯部,預定來年周刊收入400萬元(含稅),廣告收入807元。材料采購150萬元,支付印刷加工100萬元(均含稅支付),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其中20%用于廣告費用各方面。
廣告業務和學術期刊出版業務不單獨核算的,應當合并繳納增值稅。銷售額按13%計稅,銷項稅55.22萬元,材料采購進項稅36.32萬元,公司應繳納增值稅18.9萬元用于避稅。
廣告業務和學術期刊發行業務分開核算的,從采購物資中取得的進項稅額不能扣除20%,發行業務應收取增值稅16.9萬元;廣告業務需繳納3%的文化演藝建設費和5%的增值稅,共計6.4萬元,總稅率23.3萬元(不考慮對中小企業個人所得稅的負面影響)。可見,不單獨核算不利于納稅。
當然,如果采購原材料和托運原材料的費用不能全部拿到增值稅專用發票,單獨核算和不單獨核算會有稅率上的差異。比如半數取得了增值稅專用發票,單獨核算比不單獨核算更不利。所以是否單獨計算,納稅要具體分析,沒有相同的辦法。
在中國人民銀行稅務系統的幫助下
2005年初,縣(含地級市)及以下中國人民銀行和農村居民供銷合作社銷售的圖書,要先征增值稅后退。
借助這筆外資,出版單位可以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開發銷售干部分支機構,不僅可以開拓消費市場,找到新的增長點,還可以獲得增值稅退稅優惠。當然,設立銷售分公司,要付出生產成本,編制者要綜合考慮。
例如,一家出版公司計劃在農村居民供銷合作社設立一個圖書館網點,銷售額為200萬元。同等條件下,銷售收入比市區網點減少15萬元。因為農村居民設立的圖書館網點可以享受增值稅退稅優惠,增值稅退稅26萬元,減少收入15萬元,利潤可以多11萬元。所以在這種情況下,設立分支機構對出版公司來說并不好。
選擇必要的輸入演繹是必要的
根據法律法規規定,采購的原材料用于非增值稅工程項目的,其中包含的進項稅不能通過公司的避稅方法抵扣當期銷項稅進行抵扣。發行圖書館、報刊、學術期刊、音像,通過這些媒體從事廣告業務,屬于兼營銷售。發行業務屬于廣義增值稅,廣告業務屬于廣義增值稅。用于廣告業務的材料所含的進項稅不能從當期銷項稅中扣除。為確定可抵扣進項稅,國家
我局《關于圖書廣告收入增值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0〕188號)明確規定,文化出版單位購買用于廣告經營的商品,計算進項稅額時,應以廣告位占全書位的比例作為國際標準進行劃分。文化出版單位能夠準確提供廣告占用空間比例的,應當按照該比例劃分可抵扣進項稅。不能準確提供廣告與版面比例的,按照《增值稅組織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劃分抵扣進項稅額。公式如下:
不可抵扣進項稅= 1月份進項稅總額×1月份非應稅項目銷售額÷1月份總營業額
這里有準備的空間。納稅可以根據預期的經營管理情況決定是否提供準確的廣告布局比例,使可抵扣進項稅大于。比如利用學術期刊編輯部的以下條件進行研究。該機構購買運費,并接受應稅勞動力用于廣告的各個方面。有兩個方案可以自由選擇。
首先是準確提供廣告與版面的比例,廣告與版面的比例為10%;二是無法準確提供廣告與版面的比例。第一類,只能抵扣的進項稅額為36300元;第二個只能扣的進項稅是6.7萬元。似乎這個時候提供廣告與版面的比例不利于納稅。但是,如果廣告與空間的比例增加,或者廣告收入與總營業額的比例降低,如果不提供廣告與空間的比例,則不宜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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