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改革和改善稅收自然環境的總體規劃》(國稅發〔2017〕101號)精神,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制定了《貨運業
代表申請開業
管理必要”,現予以發布。
我特此發布新聞稿。
附加:貨運行業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繳納納稅申報表
國家稅務總局
2017年12月29日
額外的
我(我單位)在投票日提供的避稅方法信息真實、原始、準確,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否則我單位將承擔一切立法理由。我在此代表您申請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開放年份:
年
月亮
太陽
單位:元至分
申請開票單位(蓋章)
主席(簽名)
由(簽名)填寫
注:1。本表一式四份,由申請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零星納稅人填寫,一份為稅務征收崗,一份為避稅管理崗,一份為納稅崗。
2.“車船類別”、“車船品牌”、“車船排水量”欄應按運輸方式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