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市、自治州、省轄市、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局特派員辦事處:
根據
(
(國稅發〔2018〕123號)相關產品出口退稅率的變更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已編制2018D版出口退稅率庫(以下簡稱“庫”),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該庫被置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可控FTP系統“程序發布”的索引下(100.16.92.60)。請及時下載并更新出口退稅審核系統中的庫。各地要及時將庫分發給進口中小企業。
二、各地要強制執行出口退稅率。嚴禁擅自改變出口退稅率。如果公司發現如何合法避稅,就要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三、執行中發現的問題,請及時調查報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貨運和勞動稅務司)。
國家稅務總局
2018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