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小企業的制造、經營和管理過程中,無論是產品的轉讓、公共服務還是個人財產的轉讓,我們簽訂銷售合同是很常見的,但有些客戶總喜歡簽訂一些“稅后價格”或“稅后金額”。那么,作為納稅人,中小企業在支付稅后金額時,應該如何考慮自己需要承擔的稅收呢?
現在來和大家談談簽這份合同中的“稅后價格”,我們要考慮哪些稅務問題,希望能幫到你一點。
商業案例:
嘉誠避稅公司這家公司在某城市租了一間辦公室進行娛樂活動,會場里沒人。與對方簽訂場地租賃合同時,對方不同意開具發票,造成困難,只同意以“稅后價格”簽訂協議。理論上他只認他拿回來的那張支票是一家避稅公司,價格25000元/月。至于其他文件和稅務問題,這個公司會單獨處理。
那么公司簽合同的時候要考慮哪些稅呢?稅前金額是多少?
第一,代繳稅
:
一個人租一個非住房需要支付:5%
稅率
7%城市維護建設項目稅(有地區差異),3%教育費附加,2%教育費附加,12%房產稅,0.1%個稅,20%個人所得稅
二.稅前金額
:
假設稅前地價為:x
1、應
稅率
= X/(1+5%)×5%
2.城市維護建設項目應交稅費= X/(1+5%)×5%×7%
3.應計教育費附加= X/(1+5%)×5%×3%
4.應付教育費附加大部分= X/(1+5%)×5%×2%
5.應交房產稅= X/(1+5%)×12%
6.得到報酬
稅
= X/(1+5%)×0.1%
7.應納個人所得稅= X/(1+5%)×(1-20%)×20%
稅后金額=X-稅率-城市維護建設項目稅-教育費附加-大部分教育費附加-房產稅-
稅
-
個人所得稅
= 25000元
得到稅前地價X=36813.43元
通過以上案例,我們可以研究并得出結論,在簽訂“稅后價格”或“稅后金額”的合同時,要考慮相當一部分的稅收,只有轉化為稅前金額,才能準確判斷合同金額的合法性。
由于業務發展的生態清晰,我們很難列出所有的業務,但研究思路是明確的。通過這個案例研究,希望對中小企業簽訂“稅后價格”或“稅后金額”的合同研究有所幫助。
< 避稅的公司p>需要注意的是,中小企業代固定行政機關開具發票時,按照投票日金額(不含稅)采取1.5%的預征稅個人所得稅
(部分地區會有差異)。今年年底后,繳納個人所得稅
達成最終和解
支付匯票時,可以向當地租金代理機構申請核銷結算。
如果個人所得稅按1.5%的稅率征收,開票時稅額會少一些。